1.本人/本公司(包括各合夥人)(簡稱“公司”)謹此聲明在本申請表內提供的資料全部均為真實、準確及完整。本人/本公司明白鋒生有限公司(“鋒生”)將會就本申請的目的使用和依賴該等資料。
2.本人/本公司同意鋒生可在任何時間隨時向任何第三方獲取有關本人/本公司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向任何信貸資料機構進行查詢。
3.本人/本公司承諾及確保(i)向鋒生申請燃油咭同時,已獲取車主之書面或口頭同意及授權,進行是次燃油咭申請;(ii)燃油咭的使用受本人/本公司與鋒生簽訂的燃油咭協議(無論現在已簽訂或將來簽訂)及其訂立的條款(包括不時的修訂或更新條款)(協議及條款共簡稱“標準條款”)所約束。按本人/本公司了解,該標準條款將於本人/本公司申請時獲提供,又在申請獲批准時連同本人/本公司的燃油咭一併交付予本人/本公司。本人/本公司一經使用該燃油咭,即代表本人/本公司已接納標準條款。本人/本公司同意盡本人/本公司的最佳努力促使本人/本公司獲發的燃油咭的授權使用人遵守燃油咭和標準條款的規定。
4.本人/本公司同意,在燃油咭協議仍然存續有效時,燃油咭協議與標準條款之間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燃油咭協議所載條款為準。
5.本人/本公司確認,倘若本人/本公司不選擇將車牌號碼列印於本人/本公司的燃油咭上,任何人士如按照標準條款的規定在鋒生指定的油站向油站職員出示該燃油咭均可使用該燃油咭,鋒生毋須查證使用者的身份。
6.本人/本公司確認,倘若本人/本公司選擇將車牌號碼列印於本人/本公司的燃油咭上,當油站的職員獲出示該燃油咭時,鋒生僅會查證該車牌號碼。
7.本人/本公司明白鋒生並非燃油咭的產品製造及供應商。本人/本公司同意鋒生有權拒絕本人/本公司的申請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亦清楚明白申請成功與否,有關文件及資料均不會退還。
8.本人/本公司明白及同意鋒生不時提供不同的折扣優惠,任何一項折扣會因應但不限於油價、限時優惠、供應商要求、使用習慣、用油量、信貸記錄及欠款狀況而作修改、調整或終止。
9.本人/本公司授權鋒生在任何時間從任何來源收集到的任何本人/本公司的個人資料(包括各合夥人)的姓名、聯絡資料(包括電話/手機號碼、電郵地址、住址及通訊地址)、產品及服務組合、交易模式、財務背景、人口統計數據及其他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申請表內提供的資料及訊息) (簡稱“該等個人資料”)及將該等個人資料向下文任何人士提供及/或轉移該等個人資料到(i)任何鋒生的附屬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任何代表鋒生或鋒生代表的公司、提供行政、付款或其他服務的人士(“服務供應商”);(ii)鋒生的業務夥伴、經銷商代理、承辦商、供應商;(iii)専業顧問,包括會計師、審計師及律師;(iv)本人/本公司的授權代表或法律顧問(受本人/本公司要求);(v)由法律規定或授權的政府和監管機構、執法機構和其他組織;(vi)任何所需的金融機構收費或信用咭發行公司信貸提供者、信貸資料或調查機構或代收欠款的代理人,以便設立和支援任何所需求的服務的支付;(vii)銀行、保險中介人、保險公司、會籍服務供應商、帳單代理及其他商業夥伴為專屬會員兌換獎勵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在有關場合登記會員;(viii)參與鋒生的業務及企業策略的組織,包括該等目的參與轉讓/出售鋒生全部或部份資產或業務(包括賬戶和應收賬款)以及參與鋒生的企業風險和資金籌集功能的機構,及鋒生全部或部份營運業務的任何潛在或實際參與者、承讓或受讓方;(ix)任何擁有合法權利或權益可獲知該等資料及訊息的人士;(x)根據任何法定或合約責任或法庭法則規定的任何人;(xi)藉此燃油咭提供產品或服務之供應商;(xii)獲委任處理客戶資料的任何資料處理者或任何對鋒生有或承諾保密責任該等資料的其他人士;(xiii)鋒生在有需要時會將個人資料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地方以達到收集個人資料用途中的目的或直接有關之目的;該轉移會遵守現行私隱條例的規定,鋒生致力為該轉移作保密。
10.鋒生和上述任何人士可就本人/本公司的燃油咭申請的目的及與該目的相關的目的;(i)核實客戶及車輛持有人(在客戶為非車輛持有人情況下)的身份及資料;處理、審批及向燃油咭供應商提交申請;在其從事的任何業務過程中使用該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與日常業務運作有關的行政、會計、電訊、收賬、信用證明、廣告、市場調整、電腦、賬務、發出賬單、轉賬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審查、核實及批核客戶的個人或公司的借貸、信譽、財政及信用狀況及記錄(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燃油咭期間)以確保申請人的信用及財務能夠充足支付鋒生的收費;客戶授權銀行及信用卡公司付款申請;發出繳交費用通知、收取費用及欠款、向燃油咭持有人或其擔保人追討欠債;更新、對照及核查客戶資料、財政、信用狀況及記錄以確保車輛持有人之個人或公司資料及財政狀況證實有充裕的財政支付燃油咭的欠款;向車輛持有人提供申請人的個人資料核實已獲取車輛持有人的授權或同意申請人的申請;向車輛持有人(在客戶並非車輛持有人情況下)或客戶所提供的付款人或客戶申請的燃油咭使用者披露個人資料;提供入油折扣、顧客忠誠計劃及獎賞及優惠;聯絡客戶、處理查詢、建議及投訴;數據分析及統計);(ii) 傳達鋒生及其夥伴公司提供各種鋒生及/或其夥伴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推銷推廣,產品或服務(包括最新及不時推出或硏發的產品或服務)的最新情報、交互推銷有關服務或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保險產品及服務、禮品、折扣、優恵及資訊及/或轉發該等個人資料給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或第三方,以便產品或服務供應商為閣下提供各種產品或服務的最新情報、優恵及各種服務的日常運作和資訊;及/或設計顧客忠誠計劃及奬賞計劃和直銷用途;(iii)推廣其他公司的汽車保險及其他保險服務及產品;(iv)由鋒生或其他公司所提供而客戶可能感興趣的服務及產品,而使用及轉移該等個人資料及(v)在此收集此等個人資料時明確說明的任何其他用途。
11.鋒生擬把第9項述明的該等個人資料作第10項(i)至(v)項的直接促銷用途,以及授權及披露予上列第9項的(i)至(xiii)的任何人士作第10項(i)至(v)的直接促銷用途。
12.本人/本公司同意,鋒生會就每筆入油交易收取不少於1.8%或鋒生有關員工所確認為準的行政費。
13.本人/本公司同意,本人/本公司登記或變更指定付款模式之銀行戶口或信用咭付款授權功能時,鋒生可能會收取$10或合理的登記費,款額視乎登記信用咭數量及其他特殊情況而定。
14.本人/本公司同意,本人/本公司之銀行自動付款授權申請交予鋒生處理,而可能衍生的銀行相關收費均一概與鋒生無關。
15.本人/本公司明白及同意,倘若鋒生於月結單列明的到期日仍未全數收到有關款項及入數證明,鋒生有權利就欠款收取每月3%的利息(不足一個月亦按一個月收取);所提供的相關折扣自動取消(即零折扣);而鋒生或收賬服務商(如適用)可能會因向客戶追回該等欠款而產生法律、聘用追帳機構向本人/本公司追討欠款的費用及開支(及/或相等於總欠款的25%款項,以較高者為準)及/或其他合理開支,本人/本公司須承擔所有該等費用及開支。鋒生有權就每輛登記車輛收取$500或所需金額之押金作信用保證之用,及在閣下所提交予其他賬戶及/或任何新付款模式中,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咭賬戶及/或銀行自動轉賬戶口,抵扣閣下所持有的賬戶中的任何欠款,而不作任何事前通知。
收集個人資料
本人/本公司如欲終止鋒生作直銷用途,可經http://www.esso-pdl.com以書面通知鋒生之客戶服務經理。若資料有任何變更,本人/本公司會立即通知鋒生及相關的服務供應商。本人/本公司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其提供予鋒生的個人資料,而鋒生可能就要求而收取合理費用。

本人/本公司欲鋒生及申請表所述人士於直接促銷使用該等個人資料,請以√表示。

所有申請資料均為本人/本公司自願提供及填寫,並保證資料是準確、真實和完整。當本人/本公司簽署時已閱讀及明白及同意上述條款,並願意遵從申請表所載之聲明及該等條款及細則的約束。現以簽署確實。